本所辦理「屏東縣枋山鄉114年第四公墓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備標租案」(案號:1140110)決標公告。
發佈日期:2025-02-13 00:00:00
發佈單位:枋山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fangshan/News_Content.aspx?n=4569671A0B0DFF74&sms=32C40790EDD6CFE0&s=BB7815257D8BFA88
本所辦理「屏東縣枋山鄉114年第四公墓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備標租案」(案號:1140110)決標公告。 發佈日期:114-02-13 資料來源:枋山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一、旨揭委託經營案名稱:「屏東縣枋山鄉114年第四公墓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備標租案」(案號:1140110)。
二、業於114年2月3日下午2時開標,114年2月12日下午2時召開評選會議,評選結果玉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第1優勝廠商。114年2月12日下午3時30分與第1優勝廠商辦理議約決標,經完成議約後決標予玉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決標日期:114年2月12日。
四、注意事項:
(一)得標廠商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應給付履約保證金。
(二)得標廠商需繳納履約保證金後,方能簽訂契約書。
(三)第1優勝廠商應於議約次日起30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與投標單所蓋同一式樣)至本所辦理租賃契約簽訂,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辦者視為放棄本標案權利,其所繳之押標金,視為違約金,不予發還。
(四)廠商得標後於規定期限內未簽約、拒絕簽約或不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本所得取消其得標廠商資格。經本所取消資格之得標廠商,以後不得參加本所其他有關太陽光電之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