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
發佈日期:2025-02-04 06:17:00
發佈單位:義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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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yijh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15&s=1224817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經現地會勘及專家學者建議,依據目前氣候狀況、荔枝及龍眼作物品種與生長期差異及荔枝椿象雌蟲發育狀況,將全國荔枝及龍眼產區分為高屏、嘉 南、中彰投雲及苗栗等4區,分別訂定最適宜的防治期,整合農民進行區域化學共同防治:
(一)高屏地區:
1. 荔枝-114年1月20日至2月21日
2. 龍眼-114年1月20日至3月14日
(二)嘉南地區:荔枝與龍眼-114年1月20日至3月14日
(三)中彰投雲地區:荔枝與龍眼-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
(四)苗栗地區:待定
(五)分區以之外縣市,請洽農業部各轄區農業改良場提供防治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