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發佈日期:2025-02-03 02:43:00
發佈單位:東石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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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ongshih.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865&s=1224642
環境部「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有關旅宿業者提供「液態盥洗用品及保養用品」及「個人衛生用品」作法。
針對「液態盥洗用品及保養用品」及「個人衛生用品」管理規定,旅宿業配合法令之作法如下:
(一) 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旅宿
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二) 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但於其附屬
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
身房等。此外,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
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
「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詳細宣導資料及QA問答集,請至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下載;宣導影片(網址:https://reurl.cc/6j9q8V)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