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再訂於民國114年2月13日至同年月14日於極樂禮儀企業社續行執行拆屋還地
發佈日期:2025-02-12 00:00:00
發佈單位:芎林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qionglin.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569&s=9303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再訂於民國114年2月13日至同年月14日於極樂禮儀企業社續行執行拆屋還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定於民國114年2月13日至同年月14日於本縣仁愛段208等地號即本縣竹東鎮大明路311巷10-1號極樂禮儀企業社續行執行拆屋還地強制執行事件,當日所有置放於該址之大體或車輛,將強制移置他處,之後該址亦將交付債權人即所有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