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攜帶加熱菸入境 代購或自用都違法 發佈日期:2025-02-07 14:49:00 發佈單位:宜蘭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2719&s=241142 電子煙或加熱菸勿入境,以免受罰! 國民健康署提醒您,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含其組合元件)入境是 #違法行為! #一般民眾最高可罰500萬元 相關業者最高可罰5,000萬元 千萬別心存僥倖! 攜帶加熱菸入境 代購或自用都違法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