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本所114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財物一批
發佈日期:2025-02-12 00:00:00
發佈單位:北港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bggov.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3309&s=520046
公告標售本所114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財物一批
標售機關:雲林縣北港鎮公所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所114年度第1次奉准報廢財物一批公開標售投標須知,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雲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財產處理原則辦理公開變賣。
公告事項:
-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2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所1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本所1樓會議室開標。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有意投標者,請於114年2月24日以前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或至本所行政室索取,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專人送達。
- 投標方式:投標文件請於114年2月24日上午9時00分以前專人或郵遞送達本所服務台收件,否則逾時視為棄權論,本所恕不負責。
- ※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請投標前事先至現場查看,審慎評估後再行投標。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廠商可於114年2月12日至114年2月21 日以前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預約本所承辦人員行政室陳小姐安排查看標的物,其他時間不予開放查看,TEL:057836102#117。
六、投標人得標後7日內(114年3月3日前)應先至本所領取繳款書後,再至本所指定之收受金融機構繳納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直接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本得標廠商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所於7個工作日內按現狀交付標的物,逾期如不提貨或未完全提清者,視得標者放棄權益論,由本所自行處置,得標人不得異議。
七、投標廠商資格:自然人或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營業項目需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或資源回收等相關行業)。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所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