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臺南市市民學苑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5-02-12 00:00:00
發佈單位:大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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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aneidane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510&s=8722074
114年臺南市市民學苑實施計畫
主旨:請里辦公處或社區發展協會於公有里社區活動中心開設研習課程,並於本(114)年3月31日前報送本所函送市府民政局彙辦。
說明:
一、依據114年臺南市市民學苑實施計畫辦理。
二、臺南市市民學苑係年度活動,為活化本市活動中心提升使用率,故辦理本計畫。
三、本實施計畫內容:
(一)開課班次:各區開課班次以轄內公有里社區活動中心座數為依據,本(114)年預計101班,各區申辦場次倘高或低於分配表,本局依各區實際需求另案核定
(二)課程內容:以「國際語言學習」及「在地特色」課程二大類,每座活動中心可以不限年度及次數重複開辦課程為原則,惟一座活動中心不可開辦二個課程,每班開課人數不得低於10人。
(三)課程經費:限教師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800元,計12小時,每班次經費上限新臺幣9,600元整(含教師健保補充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