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2025-02-12 00:00:00
發佈單位:甲仙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jiasi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9000E818BDAAB8D&sms=F44229B171DD3A4D&s=38C155EB51203748
高雄市『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36條、第37條第1項第6款、第38條、第67條、第70條及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28條、第29條、第32條規定辦理。
二、為阻絕本市本土登革熱發生風險,提高民眾環境自主管理警覺度,本府衛生局114年賡續辦理旨揭公告,明定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應配合之防疫事項,倘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