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178萬5,700元以下,可適用最優惠稅率1%
發佈日期:2025-02-11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9907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新制已於113年7月起上路,為減輕個人純自住之房屋稅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0%。南投縣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78萬5,700元,已於114年2月10日公告,全縣約有5.1萬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
稅務局說明,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係指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房屋稅稅率1%,倘房屋現值超過該金額,則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2.0新制增訂自住房屋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尚未設籍之民眾,最遲須在114年3月24日以前(原定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遷入戶籍,才能繼續享有減稅優惠。未辦竣戶籍登記的房屋,即未符自住要件,縱使全國僅持有該1戶房屋,仍應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至4.8%)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要進一步瞭解房屋稅新制,稅務局網站設有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專區,提供相關法規、Q&A、懶人包及影音宣導等供民眾參閱,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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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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