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國中生通勤交通費補助辦法、申請表、切結書及領據各1份,請各位鄉民踴躍申請並注意申請受理時間。
發佈日期:2025-02-11 00:00:00
發佈單位:枋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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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fangshan/News_Content.aspx?n=4569671A0B0DFF74&sms=32C40790EDD6CFE0&s=F533ECA7E7A960C2
公告本鄉國中生通勤交通費補助辦法、申請表、切結書及領據各1份,請各位鄉民踴躍申請並注意申請受理時間。 發佈日期:114-02-11 資料來源:枋山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一、每人每學期至多補助四個月,每月補助採上限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二、申請方式:由申請人檢附下列文件至本所申請:
(一)申請書
(二)受補助學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已蓋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四)受補助學生之枋山地區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但情形特殊者,由受補助學生簽寫切結書經本所審核通過,得改撥受補助學生法定代理人之枋山地區農會帳戶或領取支票。
(五)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現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往返學校與本鄉之通勤證明文件(如公車月票或學校開立通勤證明文件等)。
(七)領據及切結書。
三、申請期限: 每人每一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申請期限如下:
(一)上學期受理期間為隔年度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二)下學期受理期間為當年度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