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二林鎮立幼兒園 113 年學年度第一次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5-02-11 00:00:00
發佈單位:二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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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erhlin/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40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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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二林鎮立幼兒園 113 年學年度第一次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發布日期: 2025/02/11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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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 期五每日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3 時至 17 時止。
三、報名地點:二林鎮公所 行政室(地址: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636號,電話:04-8950080)
四、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以下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一律採現場報名及證件 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證件請攜帶正本並繳交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影本請以 A4 大小影印 。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附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大小影印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 1)。
(二)國民身分證。(黏貼於黏貼表,如附件 2)
(三)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黏 貼於黏貼表,如附件 2)
(四)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附件 3)。 (五)甄選切結書(附件 4)。
(六)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七)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八)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名或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 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出 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或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個人 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 區設 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人 員及組織政黨…………。」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 應 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 無法上班者,應予立即撤銷資格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