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使用維生器及必要生活輔具身心障礙者租用發電機租金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2025-02-07 00:00:00
發佈單位:泰武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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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tto/News_Content.aspx?n=9ED7AC233C48068A&sms=9A0DBFA4FF4BDF50&s=9C36F8731726FF1D
屏東縣使用維生器及必要生活輔具身心障礙者租用發電機租金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114-02-07 資料來源:泰武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內容說明:
一、屏東縣政府為減輕身心障礙平時或災時因停電而租借發電機之經濟負擔,故特定之計畫,先予敘明。
二、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說明如下:
(一)使用維生器材:氧氣製造機、單相陽壓呼吸器(C-PAP)、雙相陽壓呼吸器(Bi-PAP)、 血氧監測儀(非電池式、冷氣機、電暖器、抽痰機、咳嗽(痰)機、化痰機(器)、 電動拍痰機(非電池式)等。
(二)使用有必要生活輔具: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居家用照顧床(電動)、氣墊床等。
三、補助期間範圍:
(一)平時:以台灣電力公司所發放的停電通知單上日期為準,以日計算。
(二)災時:以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當日至解除海上颱風警報或恢復電力當日為止。
四、補助金額:
(一)低收入戶:每日以實際租金總額之百分之百補助,最高補助新臺幣500元。
(二)中低收入戶:每日以實際租金總額之百分之七十五補助,最高補助375元。
(三)一般戶:每日以實際租金總額之百分之五十補助,最高補助250元。
五、符合申請租用發電機租金補助資格者,應檢附相關文件(參考附件)向屏東縣政府申請。
相關檔案如下夾帶資料。
#可參考崁頂鄉公所官網排版方式
https://www.pthg.gov.tw/Townkto/News_Content.aspx?n=FF5357F5BDA5E114&s=6D70FA1642732B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