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頭份市中央路與文化街口交通事故案
發佈日期:2025-02-05 17:10: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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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28881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2月5日14時09分許獲報頭份市中央路與文化街口發生交通事故,經查宋男駕駛(65年次)自小客車從台中返家途中,沿中央路西往東方向直行,因不慎碰撞分隔島致車輛受損,經檢測酒測值為零,當事人因胸悶送醫治療中,肇事責任刻由警方釐清中。
在此呼籲駕駛人,駕車上路前應評估自身身體狀況,如如有身體不適,勿勉強駕車或協請代駕,以免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