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轄頭份市自強路與東民街交通事故案
發佈日期:2025-02-05 10:11: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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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28547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2月4日07時42分許獲報頭份市自強路與東民街口發生交通事故,經查胡男駕駛(68年次)自小客車沿東民路東往南方向左轉自強路,因身體不適突發暈眩,導致自撞分隔島,經檢測酒測值為零,當事人僅輕微擦傷,肇事責任刻由警方釐清中。
在此呼籲駕駛人,駕車上路前應評估自身身體狀況,如如有身體不適,勿勉強駕車或協請代駕,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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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bws.miaoli.gov.tw/001/Upload/402/relpic/9462/828547/2660b94e-8210-406d-859b-c7a67f090fe3.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