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轄頭份市八德二路與信義路690巷2弄交通事故案
發佈日期:2025-02-05 10:15: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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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28549
有關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2月4日17時42分許獲報頭份市八德二路與信義路690巷2弄口發生交通事故,經查葉男(97年次) 沿八德二路往西行走,與陳男騎乘普重機(60年次)於該處發生碰撞,行人與乘客僅輕微擦挫傷,本案為事後報案,肇事原因調查釐清中。
頭份分局在此呼籲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確認橫向有無來車方可通行,行人亦應確認路口安全後再通過,另發生事故時應留在現場並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