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已訂定114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請農友配合時程辦理防治工作
發佈日期:2025-02-03 09:46:41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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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1月24日中市農作字第1140004195號函辦理。 中彰投雲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請荔枝、龍眼農友依時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前10日停止施藥,並請蜂農多加留意,避免蜂群中毒事件發生。 檢附荔枝椿象防治期程宣導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