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為辦理「楊桃及棗」114年0121地震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5-01-23 00:00:00
發佈單位:安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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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anding/News_Content.aspx?n=5660&s=7902123
公告臺南市為辦理「楊桃及棗」114年0121地震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內容 : 申報日期: 自114年1月23日起至2月11日止。
平日時間812時,下午15時
一、本次辦理救助項目為「楊桃及棗」,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5條第5項及第7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22日農輔字第1141001898號函公告辦理。
四、農友可自主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農地災害損失照片(遠照、近照數張),紀錄保留並上傳災損情
形,並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該APP拍攝手機號碼)。
備註:1.使用農災APP拍照存證上傳「不等同」農災申請或農災損達20%。
2.申報相關準備文件: 如下附件
有疑問者請洽詢
本所農業及建設課:06-5921116#186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