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已訂定114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請民眾依期程推動荔枝椿象防治工作~
發佈日期:2025-02-03 00:00:00
發佈單位:南屯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3595769/post
一、 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23日農授防字第1141875234號書函(如附影本)辦理。 二、 中彰投雲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請協助宣導荔枝、龍眼農友依時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前10日停止施藥,同時轉知蜂農參考,避免蜂群中毒事件發生。 三、 請民眾配合共同防治時程辦理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工作,以達共同防治之效;另有關核准之環境用藥,請逕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網站查詢。 四、 檢附荔枝椿象防治期程宣導資料1份。 ### 檔案下載(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