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為辦理楊桃及棗114年0121地震農業天然災害
發佈日期:2025-01-23 00:00:00
發佈單位:歸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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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gueir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987&s=8718966
臺南市為辦理楊桃及棗114年0121地震農業天然災害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南市,救助項目為楊桃及棗,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依下列額度標準予以救助:
①楊桃(果樹四):每公頃9萬5,000元。
②棗(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申報期間:114年1月23日起至2月11日
申報地點:該受災作物之當地區公所(歸仁區公所2樓-經建課)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請依本辦法第5條第5項及第7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