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將軍區公所聘僱臨時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5-01-22 08:15: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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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8718556
一、職務:臨時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僱用期限(預計):114年2月17日起。
三、待遇:月薪28,590元整,享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四、工作內容:
(一)公園、綠地及公廁等相關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含公園、綠地除草)。
(二)路燈巡查及故障通報業務。
(三)協助反射鏡清潔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二)公(私)立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三)品行良好、負責盡職有工作熱誠及良好溝通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上班地點:臺南市將軍區公所 (臺南市將軍區忠嘉里忠興190號)。
七、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意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下班前親送或郵寄送達本所,請備齊上述資料於上班時間親送或郵寄至臺南市將軍區公所〈72544臺南市將軍區忠嘉里忠興190號〉,收件者:行政課總務邱小姐,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南市將軍區公所臨時人員」字樣。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徵選情形擇優增列候補1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候補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