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旅宿新政策,鼓勵備品自己帶!
發佈日期:2025-01-20 09:22:00
發佈單位:新營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Xinyi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8224&s=8717982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自114年1月1日起,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供消費者自由取用,惟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則不在個人衛生用品管制範圍。
提醒業者可改為提供大瓶裝壁掛式沐浴用品,並且為了鼓勵消費者自備,不在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如果忘了自行準備或臨時住宿時,有需求仍可以向業者索取或購買。
呼籲消費者無論業者是否提供旅宿用品,都可以將自己習慣使用的拖鞋、牙刷、牙膏等備品帶出門旅遊,以達到觀光及環保兼具的綠色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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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