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陳嘉宏君使用花蓮市位於新城鄉康樂段431地號內巿有耕地,花蓮縣花蓮市公所寄發113年全期使用補償金繳納通知單,通知儘速向代收單位台灣銀行各分行或花蓮市農會繳納。因陳嘉宏君住所不明,以致繳納單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發佈日期:2025-01-14 10:50:04
發佈單位:大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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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14花市民字第1140001094B號函辦理。 2. 檢附公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