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知識,臺東鐵警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宣導與春節節假期廉政宣導
發佈日期:2025-01-17 09:09:00
發佈單位: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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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136577
普及法律知識,臺東鐵警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宣導與春節節假期廉政宣導
新聞來源: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台東派出所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注意了!交通部提醒,從今年11月30日開始,電動自行車的正式名稱變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若車主未在新法寬限期結束前掛牌,未來只要一騎乘上路,就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微電車新法在2年前就頒布,而新法執行的寬限期也將在2024年11月29日結束,交通部也曾提醒,從11月30日開始,「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掛牌才能騎乘上路,若車主未在寬限期結束前掛牌,未來只要一騎乘上路,就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此外,微型電動二輪車若違規停放車輛或行駛於人行道,罰鍰300元至1200元;未配戴合格安全帽或違規載人罰鍰300元;若擅自改裝或變更車輛規格還有重罰,更將1800元至5400元的罰鍰,還會被直接沒收。
除宣導交通法規外,臺東鐵警也趁勢傳達廉能政府不收禮、不送禮、拒絕飲宴關說等反貪決心,「攜手倡廉,誠信反貪」,杜絕貪腐歪風,一併提升大家對政府廉潔信心。114年春節將至,為貫徹廉能政府,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陋習,婉謝各界餽贈、遊宴、不當請託關說,共創優質警民文化。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臺東派出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