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區將於1月20日起執行荔枝椿象區域共同防治。
發佈日期:2025-01-15 00:00:00
發佈單位:湖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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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un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E62219DC7AD246&sms=0618EA118574E1FF&s=75216E1002D68614
一、依據防檢署114年1月9日114年「全國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計畫」會勘決議,高屏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如下:
(一)荔枝:114年1月20日至2月21日。
(二)龍眼:114年1月20日至3月14日。
二、請農友使用核准用藥(包含亞滅培、賽洛寧、丁基加保扶等藥劑)於共同防治期執行化學共同防治作業,以減少荔枝椿象之危害,若遇開花期則應立即停止施藥,以免傷及花穗及誤傷蜂群,施藥時周遭若有蜂箱應通知當地養蜂產銷班或台灣養蜂協會(04-23713681),以利蜂農移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