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南投縣埔里鎮及仁愛鄉編號第1615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1.429388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1-12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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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36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37789號
主 旨:解除南投縣埔里鎮及仁愛鄉編號第1615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1.429388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288.966444公頃,其中南投縣埔里鎮凌霄段34地號及仁愛鄉南山段33、35、36、82、88、106地號(屬埔里事業區第112、116、117林班範圍)等7筆土地內,面積合計1.429388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田地及旱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287.537056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附件:
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60/A01\_1.pdf);
圖1-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60/A01\_2.pdf);
圖2-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60/A01\_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