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31日前申請牌照稅歸戶可自114年起適用
發佈日期:2025-01-14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9557
為落實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服務已開始施行,114 年自用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有歸戶需求,請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期)起適。
該局進一步說明,現行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採1車籍1張繳款書,申請歸戶後,如車籍在南投縣的全部車輛(限5輛內),納稅人只會收到1張定期開徵繳款書,民眾如有6輛車,就會收到2張繳款書。納稅人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已辦理長期約定轉帳者,亦可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
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人申請歸戶後於該轄區內新增購車輛,將自動併入歸戶,無需再申請;已歸戶之車輛移出外轄,會自動終止歸戶無需申請;如移入尚未申請歸戶之縣市,需向該移入縣市之稽徵機關申請歸戶。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佩貞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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