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參加青年局青職基地114年2-3月「LOVE‧這就是愛」系列課程!
發佈日期:2025-01-07 00:00:00
發佈單位:永和區
發佈部門:永和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yonghe.ntpc.gov.tw/home.jsp?id=edfcd24b3cc0a040&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61c2e59aff0d93d76422d56bb73964a8
發佈日期:2025-01-07
截止日期:2025-02-10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類 別:最新消息
內 容:
為崇尚孝道,弘揚母愛,本所辦理遴選「新北市114年區級模範母親代表活動」
一、區級模範母親代表依據「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如附件1),檢附新北市114年模範母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和模範母親小傳(如附件2)(內容務必生動、生活化,以600字至800字為限,並請參照評審項目書寫)、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如附件3)各1份及繳交2吋半身照片2張、居家生活照片3張(電子檔)等資料。可用隨身碟或e-mail:AS1016@ntpc.gov.tw傳送至本所1樓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彙辦。連絡電話2928-2828分機120李先生
二、模範母親代表應善盡「母職」角色,應避免舉薦僅具有個人事蹟之對象(例如個人熱心公益或事業有成,但缺乏教養或撫育子女功績)。114年度表揚之對象事蹟如下,敬請踴躍推薦適當人選:
(一)照顧教養子女或受託照顧期間,重視子女教育,子女均有正當職業,並有卓越表現。
(二)尊重性別角色,提倡性別平權,堅忍刻苦撫育子女,使其有成。
(三)家庭和諧,實踐倫理孝道,其言行堪為子女楷模及地方表率。
(四)孝親睦鄰,熱心公益,為鄰里所推崇,或關心社區,對社會具有示範作用且有具體事蹟。
(五)其他特殊優良事蹟。
三、為使評選作業順利進行,請確實於114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具報相關薦送人員資料(同單位限報1名,尤以舉薦身分特殊或具故事性之對象,如身心障礙、單親、新住民,或本身擔任寄養家庭者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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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14模範母親評審要點(區級)-01.pdf
114模範母親推薦書-02.odt
|114模範母親推薦書-02.docx
素行調查同意書-03.odt
素行調查同意書-03.docx 更新日期: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