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甄選簡章(約用人員)
發佈日期:2025-01-13 00:00:00
發佈單位:桃源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au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6CD439403C38DD6&sms=D07DA13B65001936&s=A3C8707227925B88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民政業務助理)
名額:正取1名(備取1)
有效期間:114年1月13日至1月19日止。
報名日期:114年1月13日1月19日止。
應徵資格:
- 具工作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並能配合機關臨時交辦任務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者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系統操作。
- 居住桃源區者為佳。
- 另具備汽車駕駛職執照者為佳。
工作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
工作項目:
- 協助規劃、執行傳統文化相關活動、展演、競賽等相關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進用薪資:每月薪資依勞基法最低工資新台幣 28,590元支給。(另有勞、災、健保補助)。
進用期間: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面試日期: 114年1月21日上午午10時。(請準時到現場報到)
報名方式:
- 親自報名: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內)親自送交本所秘書室。
- 通訊報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一號 桃源區公所秘書室收) ,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約用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檢附資料:
- 填寫報名表一份(貼妥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戶籍謄本1份(個人或全戶皆可)。
- 最高學歷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若其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 錄取人員本所將另為通知到勤期限,經錄取通知介聘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提出異議,並由備取者遞補之。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網站最新消息公佈,並以電話通知。
-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高雄市桃源區公所網站公告資訊之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