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修正 發佈日期:2025-01-10 00:00:00 發佈單位:蘆洲區 發佈部門:蘆洲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luzhou.ntpc.gov.tw/home.jsp?id=ba85df57eaf2909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7ec0ef4c8abbc8d6259bd511dbc3a4b3 發佈日期:2025-01-10 截止日期:2025-02-10 發佈單位:蘆洲區公所 類 別:公告消息 公告日期:2025-01-10 主辦單位:蘆洲區公所 公告內容: 農業部為穩定農民種植水稻之收入,辦理水稻收入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期間歷經二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十二年五月五日。為提供所有稻農風險管理工具可自願投保,及使本保險基本型保險理賠金額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額相同,爰修正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為保障所有稻農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致產量減損之損失,調整本保險要保人之資格。(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稻米救助額度,提高基本型保險理賠金額。(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三、增訂本辦法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聯絡人:田上穎 聯絡電話:02-2281-148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