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自114年度起開始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
發佈日期:2025-01-09 00:00:00
發佈單位:湖內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hun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E62219DC7AD246&sms=0618EA118574E1FF&s=1EE389D0F5C98216
本升級計畫內容包含調整公糧收購方案,公糧導入水稻收入保險,調整轉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獎勵制度及進一步強化「1集、2轉、3加3」推動力道等。
其具體措施說明如下:
(一)公糧收購方案調整:
公糧收購總量不變下增加計畫、輔導數量,強化計畫收購提高農民收益功能,另為達到支撐糧價,輔導收購價格提高每公斤1.5元,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
(二)強化天災風險韌性提高轉作獎勵:
公糧調整配套取消原申報公糧不得投保水稻收入加強型保險之規定,增加稻農收入保障。
(三)加強「1集」力道:
1、鼓勵農民加入集團產區加碼獎勵金1萬元/公頃:針對112年-113年連續4期申報公糧有案之土地轉與集團產區契作者,加碼給予獎勵金每公頃1萬元,最多可連續領取2年。
2、提高集團產區契作優質品種獎勵金1萬3千元:契作市場價格高之優質品種,契作獎勵金由現行每公頃9千元,提高至1萬3千元,其中所提高4千元獎勵金,0.8千元核發予營運主體,3.2千元核發予契作農民;契作一般品種維持現行每公頃9千元。
3、提供營運主體拓展外銷獎勵:堆疊加碼,依外銷成長幅度,給予外銷市場拓展獎勵金最高每公噸2萬元。
4、提高水稻收入保險「優質加強型」理賠保障:增加稻農種植優質米誘因,114年度「優質加強型」保險之目標價格,較前一年度同期作每公斤提高3元。
5、新增生產資材及設備補助:與稻米產銷集團產區契作之農民生產資材補助每公頃35千元,並提供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相關生產設備補助。
(四)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
(五)以上所提措施內容簡報及問答集等相關資料,已公告於農糧署官網\農糧業務\糧食產業全面升級專區項下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