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佳冬鄉立幼兒園 114 年度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5-01-09 00:00:00
發佈單位:佳冬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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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jto/News_Content.aspx?n=BC78A249B8766E1D&sms=8631056B3133BC28&s=ED900BD7906FFC80
屏東縣佳冬鄉立幼兒園 114 年度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114-01-09 資料來源:佳冬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 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甄選類別:屏東縣佳冬鄉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
二、契約進用護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遞補)
參、 甄選條件與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幼照法第23條、第24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各應試人員應填具切結書。若審查時或錄取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23條、第24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四)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五)曾任護理實務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二、工作內容:
(一)幼兒園幼兒安全衛生及特教、教職員工衛生保健等護理工作、幼兒餐點業務等相關工作。
(二)幼兒園行政工作
(三)協助值班、隨車工作勤務輪值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 簡章公告: 自114年1月7日〈星期二〉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公告於屏東縣佳冬鄉公所資訊網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潮州就業中心佳冬就業服務台公告,請以A4紙張自行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伍、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114年1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早上0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報名地點:佳冬就業服務台。【地址: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文化三路157號〈佳冬鄉立圖書館一樓〉,電話:08-8670502】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件6)並進行資格審查。
四、准考證(附件3)於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後當場發放。
五、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下列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證件繳交影本,檢附證件之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報名。以A4大小影印並依序排列裝訂,影本留存本園,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一) 甄選報名表(附件1)。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2)。
(三) 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切結書(附件4)。
(四) 學經歷證件:檢附(護理相關系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 檢附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六)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七) 應迴避雇用人員切結書(附件5)。
(八)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最近3個月內核發)。
(九) 委託書(附件6)視需要檢附,並請攜帶受託者及委託者身分證正本查驗。
六、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一)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1份。
(二)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1份。
(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四)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資格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陸、其他注意事項詳如下方「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