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辦理「114年度民政課臨時人員」甄選作業
發佈日期:2025-01-09 00:00:00
發佈單位:那瑪夏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namasia.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C82BBF5BF87AC1A0&sms=DCF03B8D22F071FA&s=CAB17D4498F9A426
一、依據:臨時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小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含中文登打能力、電腦軟體應用能力、如:word、Exce等)。
(三)具機車或自小客車駕駛執照。
(四)不具備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升遷法第12條情事。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薪資: 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28,590 元,並提供勞、健保(需自付勞、健保自付金額)。
五、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日)止。(不含緩衝期)
六、工作內容:
(一)服務(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二)服務(工作)地點: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三)服務(工作)方式: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四) 服務(工作)項目:
- 協助本所民政課受理民眾申請案件。
- 協助本所民政課辦理文化、體育、職業訓練及墓政推動業務等專業例行性工作。
- 協助本所民政課舉辦例行活動型態業務及其他宣導等籌備工作。
- 協助本所民政課辦理其他與課內業務相關之庶務交辦工作。
七、報名及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15(星期三)下午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請聯絡本區就業服務台田阿美小姐:07-6701275)。
(二)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
(三)相關資歷或其他證明文件。
(四) 請註明應甄「114年度民政課臨時人員」。
九、報名方式:
(一)備齊應備文件後於報名期限內將相關文件送至-本所就業服務本台田小姐(07)6701275。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送逹者恕不受理,未經錄取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文件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及開機狀態,倘經電話通知有未開機或未接電話者,即以放棄報名論)。
十、甄選方式:採紙本資料審核及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十一、甄選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一)報到時間: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9時50分,逾時者視同喪失甄選資格。
(二)報到地點:本所1樓服務台。
(二)面試時間: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三)面試地點:本所一樓課務會議室。
十二、應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資料正本備驗。
十三、錄取人員名單將電話通知外,並公佈於本所網站,另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