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停復保制度取消了,出國期間仍應持續繳納保費哦!
發佈日期:2025-01-08 00:00:00
發佈單位:鼓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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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gush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E4AC22F026B487B&sms=660A060C0E9B52BD&s=0EAC6048F09A8339
健保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法定義務,長期出國續繳健保費,一同守護健保永續。
一、113年12月23日起,不受理出國停保。具有健保加保資格者,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二、113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該次停保仍有效,出國6個月以上返國者,自返國之日復保及繳納保險費。
相關資料置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如有疑問,請洽該署高屏業務組,聯絡電話(07)231-5151轉分機1250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