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辦理114年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及全國性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案,相關參評資料,開始線上報送!
發佈日期:2025-01-07 02:44:00
發佈單位:內政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324595
一、依據「內政部辦理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要點」及「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要點」辦理。
二、本次職業團體評鑑及優良工作人員選拔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送資料時間:即日起至本(114)年度3月31日(星期一)止。
(二)報送方式:透過「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線上報送。
(三)參評資格:成立1年以上的全國性、省級、臺灣區職業團體,惟獲評特優團體得免送評鑑2年。至該特優團體之會務工作人員仍得依「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要點」規定送件參加選拔。
三、有關「內政部辦理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要點」及「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要點」、「職業團體評鑑報送系統操作說明」等如附件檔,請自行參閱。
四、本案聯絡人: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