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花蓮縣豐濱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第1次公告
發佈日期:2025-01-03 00:00:00
發佈單位:豐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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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feng-b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0&s=170759
【徵】花蓮縣豐濱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第1次公告
花蓮縣豐濱鄉公所114年度約用人員甄選第1次公告
(依據本所114年1月2日第1140000122號簽准辦理。)
1. 職缺機關:豐濱鄉公所。
2. 職 稱:約用人員。
3. 名 額: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4. 工作地點:豐濱鄉公所觀光發展所或其他指派地點。
5. 工作內容:親不知子海上古道遊憩區管理(人員調度及排班、薪資、請假等)、行銷活動及推廣工作、製發業務所需公文(本所備有公文系統使用手冊並指導公文相關用語)、回覆遊客諮詢、臨時交辦事項等。
6. 資格條件:高中以上畢業(需附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主動、積極、樂於與人群接觸,需配合業務需求出差。
7. 薪 資:
1. 依「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核支薪點。
(https://glrs.hl.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165)
2. 薪點220約新臺幣2萬9,700元/月;薪點250約新臺幣3萬3,750元/月; 薪點280約新臺幣3萬7,800元/月。
8. 聘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9. 報名文件:應用電腦軟體繕打履歷表及自傳,並以A4規格印製1式3份)
1. 履歷表1份(不超過5頁),內容應包含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2. 自傳內容以400字內為原則。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式3份。
4. 其他專長(技能)及其證明文件,如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電腦軟體應用技能證明文件,或履歷表所列其他專長(技能)之證明文件等。
5.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10. 報名期間與方式:
1.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8日(以郵戳為憑)前,或洽公時間內親送本所1樓收發文處;逾時者不予理報名。
2. 報名方式:將「自備文件」寄至977004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收,信封外註明應徵觀光發展所約用人員。
11. 注意事項:
1. 本案採書面甄選,應徵者均不符本職缺需求者,本所得予從缺;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 甄選結果暫訂於114年1月22日前公告於本所官網;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12. 本案聯絡人觀光發展所林小姐03-8791350分機115(洽公時間至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