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文山區一壽街(木新路3段至樟新街63巷)及一壽街17巷(一壽街至文山堤旁道路)路邊停車格,自114年2月3日(星期一)9時起調整費率收費管理。
發佈日期:2025-01-03 15:54: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DF4C2C411DFCA2C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24391號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一壽街(木新路3段至樟新街63巷)及一壽街17巷(一壽街至文山堤旁道路)路邊停車格,自114年2月3日(星期一)9時起調整費率收費管理。依據: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公告事項:一、收費路段:文山區一壽街(木新路3段至樟新街63巷)及一壽街17巷(一壽街至文山堤旁道路)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裝卸貨停車格位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得付費延長1次停放)。三、收費時間:一般小型車停車格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時至17時);裝卸貨停車格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四、實施日期:114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七、本處108年2月23日北市停營字第1083017234號公告該2路段自本公告生效日起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