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沿近海白帶魚漁獲物衛生檢驗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1-0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339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31526610號
主 旨:公告「沿近海白帶魚漁獲物衛生檢驗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依「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規定取得白帶魚運搬船經營許可之漁業人,請於每年3月及9月辦理漁獲物衛生檢驗,並於每年4月15日及10月15日前檢送檢驗報告至本部備查。
二、附「沿近海白帶魚漁獲物衛生檢驗項目」1份。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2月18日農授漁字第1101324351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1131226_沿近海白帶魚漁獲物衛生檢驗項目(公告附件)(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39/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