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汽燃費即日起未繳納之車主,最高罰3000元!
發佈日期:2025-01-02 06:26:00
發佈單位: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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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136277
113年汽燃費即日起未繳納之車主,最高罰3000元!
新聞來源:臺東監理站
尚未繳納113年度汽燃費的車主請注意!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逾繳費期限,即日起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臺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民眾可至超商補單繳納,或利用監理服務網以及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悠遊付及全支付等APP線上多元支付,讓繳納迅速又方便;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此外,臺東監理站鼓勵民眾辦理汽燃費約定扣款,不僅可減少紙張使用有助於環境保護,亦可有效防止詐騙訊息。即日起至年底到臺東監理站填寫約定扣款申請書,可兌換實用生活宣導品。 倘車輛老舊已不堪使用,也請儘速辦理車輛報廢,中止稅費持續徵收,節省荷包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