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自1月25日至2月2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如假期計畫出國旅遊,請先檢視護照是否有6個月以上效期及確認前往國家的簽證資訊
發佈日期:2024-12-31 03:26:00
發佈單位: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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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95&s=118893
2024/12/31
新聞參考資料第087號
11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自1月25日至2月2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如假期計畫出國旅遊,請先檢視護照是否有6個月以上效期,並確認前往國家的簽證相關資訊,已提出申請(換)護照者也請記得務必於1月24日前領照,以免影響出國行程。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雲嘉南及東部辦事處將暫停對外服務,如有急難救助案件,請洽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尋求協助。(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