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辦理11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實施計畫,歡迎踴躍推薦
發佈日期:2024-12-31 00:00:00
發佈單位:中和區
發佈部門:人文課
原始連接:https://www.zhonghe.ntpc.gov.tw/home.jsp?id=f57762b740db24e7&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2086b8002fc7743d7c3e7163e6191ec4
發佈日期
2024-12-31
截止日期
2025-03-10
發布單位
人文課
類別
最新消息
內容
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內政部特舉辦11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本市配合辦理初選活動。
推薦單位:本市區公所(村里長、一般民眾等踴躍向公所推薦)、各級學校、團體或企業。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3月10日(星期一)止。
選拔標準:
被推薦人尊重父母、尊親長,克盡孝道,受到鄰里肯定,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作為,分類如下: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 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選拔對象:
凡孝行事蹟所在地於新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被推薦人以個人原則,同一家庭成員共同實踐孝親,經證明屬實,得並列為被推薦人。但曾獲本獎項、同一家庭或同一孝親對象曾獲本獎項者、5 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不得再參與選拔。
送審資料:
請將推薦書及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如附表1至4 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片黏貼表、同意書、素行調查同意書及身分證影本黏貼表等文件)加蓋本所印信及相關簽章,欲由本所推薦者,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五)前送至本所人文課,本所將於113年3月31日前寄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查;各級學校或團體、企業等推薦單位請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免備文寄(送)達(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學務處收(24149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號),電話(02)29722095分機171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