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單張1份(更新版)
發佈日期:2024-12-30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14031
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單張1份(更新版)
內文
1.114年全國統一申報期間為1月2日至2月8日止。
2.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以107至110年間之任一年度二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為推動區域(可至本署官網/農糧業務/綠色環境給付專區/「2轉」實施土地查詢)申報114年度下半年轉(契)作措施,經勘(抽)查合格,得核發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加碼每公頃1.5萬元)。
3.因應「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措施114年暫停實施,針對原112年輪值灌區及112年公告停灌區之農地,專案放寬申報繳交114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得不受稻作四選三限制;惟自114年第2期作起,仍應符合稻作四選三規定,始得申報繳交公糧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