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鄉辦理114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契)作與自行復耕期程及相關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24-12-30 00:00:00
發佈單位:新園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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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辦理114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契)作與自行復耕期程及相關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113-12-30 資料來源:新園鄉公所 聯絡人:農業課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本鄉辦理114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契)作與自行復耕期程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日期自114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止,補申報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補申報限1次,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之耕作措施),例假日除外,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報地點:本所農業課。
三、攜帶文件:
(一)申請人身份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二)申請人印章
(三)申請人存摺(除新園鄉農會,其他金融機構皆須自付轉帳手續費)
(四)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土地登記謄本(3個月內)正本
(五)其他文件(有效期限租約、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或375租約、土地使用同意書、口頭約定切結書等,轉作申報牧草者須檢附牧場契約書及登記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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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所農業課林芊禎小姐08-8681385分機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