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公告「本縣計程車運價於春節期間加收起程運價50元」
發佈日期:2024-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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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13年12月24日府交規字第1130497952號函公告「本縣計程車運價於春節期間加收起程運價50元,爰本縣計程車運價自114年1月25日(星期六)零時起至114年2月2日(農曆正月初五,星期日)24時止共9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春節期間),除應依規定按錶收費外,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每趟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