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立幼兒園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4-12-27 00:00:00
發佈單位:西螺鎮
發佈部門:幼兒園
原始連接:https://www.hsilo.gov.tw/2015/news_detail.php?sn=7622
主題名稱雲林縣西螺鎮立幼兒園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發佈單位幼兒園
公佈日期113-12-27
詳細說明雲林縣西螺鎮立幼兒園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以下簡稱契進辦法)。
三、雲林縣西螺鎮立幼兒園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甄選委員會)決議。
貳、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4條各款情形者。
(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紀錄或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紀錄者。
二、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於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未修正前,適用幼稚園教師資格之規定。
(二)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三) 助理教保員,應修畢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
(四)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或丙類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課程)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101年1月1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110年12月31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者。
(五)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六)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者,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
(七)國內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附註:
一、凡未符報名資格而報考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後亦應無條件解約。
二、因病退休或資遣人員報考者,須檢附醫院康復證明及核定退休或資遣公函。
三、教保員薪資支給,依契進辦法第13條規定,依學歷適用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薪資第一級給付
四、不具教保員資格,但具國內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一律
以薪資支給基準表之助理教保員第一級給付薪資聘用。
參、甄選名額:
本次甄選之缺額,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數名按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名單順序。
肆、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4年 1月8 日(星期三 )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限親自
報名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地點:西螺鎮立幼兒園(雲林縣西螺鎮興
農西路105巷21-1號),聯絡電話:05-5866221。
三、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 1月8 日(星期三 )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
伍、甄選日期:114年 1月 9 日(星期四)
陸、甄選地點:雲林縣西螺鎮立幼兒園
柒、甄選方式:
一、甄選時間:114年1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時00分起,分試教及口試交叉進行。請於上午8時30至9時00分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取消甄選資格。
二、考生應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身分
證明文件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甄試。試教、口試前,唱名三次
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三、試教:進行10分鐘以內之教學活動(教具自行準備,並附教學活動教案設計影本一式三份)。
四、口試:每人10 分鐘,由口試委員提問,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考場。
五、本甄選委員會試教項目不提供試教學生。
捌、甄選錄取方式: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標準:試教佔50%、口試佔50%;總成績低於70分者,則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比序後成績仍相同時,以抽籤
決定之。
玖、甄選錄取公告: 114年1月9日(星期 四 )下午5時前,公告於雲林縣西螺鎮公所全球資訊
網及本園公告欄。
拾、報到及契約期限:
一、正取報到日為114年1月15日,報到當日上午11時前完成報到手續。逾期限未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由備取遞補。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時繳交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A型肝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文件,以完成報到手續。
三、契約期限:
正取聘期:114年2月3日至114年7月23日止。
拾壹、
一、本簡章經本甄選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經雲林縣政府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及修正事項,經委員會通過後,公布於雲林縣西螺鎮公所全球資訊網。
本簡章倘無人報考時,則延續本簡章繼續辦理甄選。
附件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甄選簡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