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徵求「新竹縣政府114年度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務計畫」有意辦理單位
發佈日期:2024-12-27 08:55: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66282
壹、依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8條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9至14目及15目前段辦理 。
貳、受委託單位資格條件:
一、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組織,章程具有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或社會服務等相關項目,並應檢具設立證明文件。
二、合法設立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應檢具設立證明文件。
參、服務對象
一、偏差行為兒少:針對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9至14目及15目前段之非在學之偏差行為兒少及其家庭,或相關網絡單位轉介之偏差行為兒少及其家庭。
二、失蹤兒少(自願離家,不含遭親屬擅帶離家兒少):針對自願離家或失蹤兒少,由家屬向警方報請失蹤協尋之兒少家庭。
三、司法矯治少年:針對矯正學校少年,從入校起提供少年家庭支持輔導,並於少年離開矯正學校後追蹤輔導1年,協助少年重新適應家庭與社區生活,降低再犯風險。
肆、服務地區分為溪北區及溪南區:
一、溪北區:竹北市、新豐鄉、湖口鄉、新埔鎮、關西鎮、尖石鄉。
二、溪南區:竹東鎮、峨眉鄉、寶山鄉、五峰鄉、橫山鄉、北埔鄉、芎林鄉。
伍、收件期限:114年1月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