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源星耀跨年-摸彩活動問與答
發佈日期:2024-12-26 00:00:00
發佈單位:桃源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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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au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798FAE536E46054&sms=6AA55A85D10DF9F8&s=8D372C6E0C38C1F9
Q1: #為什麼中獎要扣稅?
A1: 根據所得稅法,獎項價值超過2萬元需預扣10%稅金,因此並非所有獎品都需要扣稅。這次有4組獎項超過此標準,需要扣稅。
Q2: #為什麼參加者必須設籍在桃源區?因為工作及求學關係非設籍本區者無法參加嗎?
A2: 本所僅提供獎品給桃源區居民,非設籍者不包含在內。若工作人員無法確認參加資格,可能影響抽獎公平性。
Q3: #為什麼要滿7歲以上才可以參與摸彩?
A3: 依據民法第83條規定,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年滿7歲以上的參與者已具備理解特獎或其他重大獎項之能力,且能對其表現出興趣。故參照民法對行為能力限制的規定設此年齡限制。
Q4: #根據所得稅法,獎項價值超過2萬元需預扣10%稅金,本次摸彩共4組獎項需稅金,約繳多少?
(金額供參考,實際繳納金額依稅捐處為主)
- 頭獎需繳約8,000元稅金。
- 二獎需繳約3,000元稅金。
- 神秘彩蛋需繳約3,000元稅金。
依規範第3條之敘述,得獎者可於114年1月3日前完成繳稅等事宜,惟於現場須簽立切結書.ᐟ.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