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
發佈日期:2024-12-24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33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300241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
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本次修正之多數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爰縮短預告期限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民輔導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王技正。
(四)電話:(02)2312-5837。
(五)傳真:(02)2371-0584。
(六)電子郵件:pswang@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救助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330/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