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中壢區運動公園停1停車場、停2停車場及停3停車場屬道路之延伸,納入道路範圍採路邊開單收費管理
發佈日期:2024-12-25 10:07:00
發佈單位: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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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ycg.gov.tw/NewsPage_Content.aspx?n=7&s=1411051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為增加停車空間及停車格周轉率,依照「桃園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公告收費,自114年1月6日起本市公告中壢區運動公園停1停車場、停2停車場及停3停車場屬道路之延伸,納入道路範圍採路邊開單收費管理,收費時段為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08:00至18:00,收費費率為每小時20元,以半小時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