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評獎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4-12-24 08:56:00
發佈單位:桃園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tycg.gov.tw/NewsPage_Content.aspx?n=7&s=1410635
教育部為表揚團體與個人對圖書館經營及圖書館事業發展之傑出貢獻者,特徵選各獎項臚列如下:
- 標竿圖書館獎:於建築空間、館藏資源、品質管理、讀者服務、閱讀推廣、數位服務及創新發展,整體營運績效卓著,足堪各圖書館表率者。
- 傑出圖書館館員獎: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 5 條規定之資格,於圖書館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異,發揚書館服務精神,造福使用者,足為專業楷模之圖書館館員。
- 傑出圖書館主管獎:辦理圖書館運作或營運管理之行政規劃,表現傑出並有重要績效之圖書館館長及主管。
- 地方首長獎:致力地方公共圖書館建設,重視圖書館專業,支持圖書館運作,對提升地方閱讀風氣及 圖書館整體服務效能與服務形象,績效卓越之直轄市市長、縣(市)長、鄉(鎮、市) 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
- 特別貢獻獎:積極贊助圖書館資源,對健全圖書館事業營運發展或推動全民閱讀風氣具有重大且特殊之貢獻,足為社會楷模之團體或個人。
計畫期程:
- 線上申請作業:114年5月31日(遇假日延至6月2日)前至「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網站(https://moeacl.ncl.edu.tw)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申請推薦文件送達推薦機關辦理初選,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 函送國家圖書館:114年7月31日前。
薦送機關:
各獎項之薦送機關請檢視實施計畫第伍項, 由薦送機關辦理初選後函送國家圖書館辦理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