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春節期間基隆市計程車運價加成實施時間及收費方式公告
發佈日期:2024-12-24 00:00:00
發佈單位:基隆市政府
發佈部門: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公共運輸科
原始連接:https://www.klcg.gov.tw/tw/klcg1/3170-295962.html
一、依據公路法第43條。
二、公告事項:
(一)、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22日(三)0時起至2月2日(日)24時止。
(二)、收費方式: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每趟次加收30元),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再額外加收。
(三)、114年2月3日(一)0時起恢復原規定收費方式。